不動產區域分析 |板橋區未來發展

現行都市計畫整體發展願景將板橋都市計畫區定位為融合居住、交通、文教、行政、商業、辦公、金融、休閒、遊憩等多功能的「國際新都心」。在這個願景下,未來板橋地區的發展將以「四環多核網絡」為整體發展方向,最內環以板橋車站為核心,以行政、經濟、文化為發展方向;第二環以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為核心,以商業為發展方向;第三環以商業、住宅、產業為發展方向;最外環則以休憩、親水、住宅為發展方向。這樣的發展計畫旨在創造一個功能完整的都會核心,同時以文化路、縣民大道、中山路三條道路為交通和景觀軸線發展,塑造通往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的主要軸線,並配合大漢溪和新店溪的自然資源,形成優質環境。

壹、 自然環境現況 地形地勢與地質斷層 板橋區位於大漢溪南側,東側面臨新店溪,地勢平坦,以東南部較高漸 次向西北逐漸降低,平均海拔約 6 公尺。因其地勢平緩,坡度以計畫區東南 隅少數坡度較高地區有部分屬二級坡(5%~15%),其餘地區均屬一級坡(5%以 下)。 板橋區之地質岩層為現代之沖積層,由砂粒、礫石及泥土所組成。土壤 則為沖積土,多來自大漢溪上游,其經中新統及上新統之砂岩層,並攜其風 化物堆積而成。另根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顯示,板橋區並無活動斷 層經過,但山腳斷層與金山斷層鄰近板橋西北側,仍須注重震災防救措施及 建物耐震度。


貳、 水文 板橋區西北面臨大漢溪、東北面臨新店溪,大漢溪為淡水河系三大主流 之一,發源於品田山,流經新竹縣、桃園市及新北市之三峽、鶯歌、樹林、土城、板橋、新莊、三重等行政區,於江子翠經由二重疏洪道分洪分兩路最 終匯入淡水河,主流長度約 135 公里。新店溪亦為淡水河流域的主要支流之 一,其上游主流南勢溪發源於棲蘭山,流經烏來、龜山、屈尺、直潭、新店、 景美至江子翠與大漢溪交會,形成淡水河本流,全長約 82 公里。


參、氣候 板橋地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雨量集中於夏季,夏季吹西南風,雨日少 而雨多量;冬季吹東北風,雨日多而雨量少。近 10 年之年平均溫度約在攝氏 23℃左右,近 10 年之年平均雨量為 2,393 公厘。 每年10月下旬至翌年3月盛行東北季風;6月至10月則多雷雨及颱風雨, 為全年降雨集中時節。風向以東風居多,氣候尚稱適宜。 (四) 災害潛勢 根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土壤液化潛勢查詢系統」,本計畫範圍位於 31 中潛勢之土壤液化地區,部分範圍位處高潛勢地區,分別為中山路二段與板 新路交叉口及縣民大道二段與觀光街交叉口等 2 處,另有位於縣民大道二段 及民生路二段交叉口處屬於低潛勢區。 另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資料,以 24 小時定量降雨量達 500mm 之情 境模擬,計畫範圍周邊縣民大道二段與觀光街交叉口處可能發生最大淹水深 度為 1 至 2 公尺之淹水


肆、 交通系統計畫 一、 鐵路系統縱貫鐵路由東北行至西南貫穿板橋區,萬華-板橋鐵路地下化後之鐵路路線,以大觀路口為起點,過大漢溪橋後由大觀路口開始地下化,沿縣民大道至華翠橋,經過新店溪河底隧道通往臺北萬華,並於板橋區中心設有板橋車站

規劃構想


(一) 整體發展構想本計畫以整體乙種工業區街廓為考量,配合現況周邊土地使用情形與未來都市發展架構,以提供適當合理之公共設施,故針對本計畫範圍之整體發 展構想說明如下: 1. 依循上位計畫與部門計畫指導,檢討周邊工業區使用合理性。 依本市國土計畫與產業發展政策,本案計畫範圍位於內環區域,且為符合大眾運輸導向(TOD)都市發展理念,配合捷運板新地區發展及捷運建設,檢討周邊工業區使用合理性,引導工業區內老舊聚落轉型及指導大面積工業區 產業升級轉型,以利與周邊發展相容。另為避免工業區因零星變更而導致都市發展破碎,土地使用凌亂之情形,申請辦理之個別基地,除依循本市產業發展布局及本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轉型處理原則,應以「整體規劃、個別開發」為考量,將規劃範圍擴大至周圍工業區土地,並檢討必要性路網及公共設施、綠帶公共設施串聯、訂定都市設計規定等手段,以作為鄰近土地規劃之指導, 進而提升整體環境品質。 2. 以大眾運輸為導向(TOD)串聯新板特區及捷運板新站,提高地區可及 性。考量計畫範圍鄰近新板特區及捷運環狀線板新站,故應依循大眾運輸為 導向(TOD)之開發模式,以捷運場站發展核心為據點,留設連結新板特區與捷 運板新站之人行徒步空間,並透過以人為本之規劃方式,指定退縮開放空間, 增加捷運出入周邊地區之人行空間服務品質,藉以強化新板特區交通、行政、 金融、商業、辦公、住宅等機能與地區可及性。 3.檢視地方公共設施需求,配合政策需求或實際使用情形全面檢討因應計畫範圍鄰近區域民眾之休閒活動,未來開發宜適度規劃保留相關機能,適度提供在地停車空間與開放空間,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並有效使用基地。

(二)朝向商業服務及住宅生活為主之複合使用型態,以擴大都市再發展綜效計畫範圍內除實際供製造業生產使用外,亦有部分現況為住宅或商業使用,此現象與板橋區產業結構轉變相關,整體產業環境逐漸由製造業轉向服務業發展。依國土計畫與本市產業發展政策,本案變更範圍位於內環 56 區域,未來產業機能將朝向商業、服務業及產業升級為主,加上鄰近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計畫範圍具有延伸新板特區商業、辦公、娛樂、休閒、 住宅之潛力,故透過本次檢討土地使用適宜性,並配合捷運環狀線加強人 行徒步環境之改善,以促進都市整體發展並維護土地利用完整性,擴大新板特區之空間發展綜效。
(三) 促進工業區老舊聚落轉型 早期因政府鼓勵工商企業投資工業生產,板橋區內開始有大小型工廠 的設置,數年間逐漸形成臺北市周邊重要工業市鎮,也使居住及工業混合 使用情形普遍。多年來因產權紛雜、持分者眾、土地狹小,導致轉型或變 更相較大基地產權單一者而言極為困難,民眾難以自行透過「都市計畫工 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負擔相關回饋內容,進行產業升級或轉型為其他 使用,也無法採行危老條例改建。為協助有住工混合使用之工業區老舊聚 落辦理更新重建,經檢討認定符合「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第 12 點第 1 項第 4 款「變更範圍內現有聚落密集,得經都市計畫委員會 就實際情形審決,不適用該規範全部或一部之規定」,故為促進工業區老 舊聚落轉型,透過本計畫提出因地制宜之轉型機制,以利與周邊地區相容 發展。
(四) 鼓勵大面積工業區加速進行變更與開發 除了大量的老舊聚落做住宅使用之外,仍有許多大面積工業區土地閒 置、低度使用,尚未提出變更與轉型開發。經評估若由個案的個別零星、 分散進行變更,對於都市發展中的公園綠地連結、細部計畫道路系統的完 善、公益設施等規劃較不具備完整的考量。為有一致性的都市結構再發展 與地區產業轉型,透過本計畫提出具有誘因之策略建議,加速大面積工業區全面轉型。
(五) 增加地方性公共設施之供給 為規劃並保留社區既有之開放空間,本計畫未來開發時將依據都市計 畫法規等相關規定留設足量之公共設施用地,針對地區需求之公共設施優 先要求作為開發回饋,供鄰近住宅社區居民使用;所提供之公共設施用地 應由開發單位自行開闢完成,以不增加地方政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