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小祥哥房地產知識實用QA

✦有「凶宅」,沒「凶地」?

所謂的「凶宅」是指房子裡曾經發生過自殺或他殺事件的房屋。這樣的房子在市場上會被視為有瑕疵,賣房子的人必須揭露這些事情,不然就會面臨賠償責任。但是,如果房子拆掉了,剩下的土地是否算「凶地」呢?這還真的是個大問題。

曾經有個案例很有意思。有個林姓男子買了一塊土地,付了不少錢,後來才發現這塊地上曾經有棟房子,有人在裡面自殺過。他覺得自己被蒙在鼓裡,買到了「凶地」,所以就告上法院要求解約還款。但法院認為,土地和房屋是不一樣的,房子拆掉了,負面的心理因素也就跟著消除了,不應該把這塊地視為「凶地」。

另外,文章還提到一個保齡球館的案例。這個保齡球館因為火災事故,死了很多人。二十多年後,這裡被拆掉重建成大樓,有人買了預售屋後才發現這個歷史,結果他們也打官司,認為自己買到了「凶宅」。但法院還是判他們敗訴,因為新建的大樓已經不是原來的保齡球館,事件也過去了很久。

總結如同標題所說,基本上有「凶宅」,沒「凶地」,如果自己心裡過不去「凶宅」、「凶地」這道坎,那就更要小心翼翼,確保自己了解所有相關的信息,才能避免買房後的糾紛和麻煩。

✦怎樣算是凶宅?

就一句話『法官認定為重大訊息,會影響買方出價意願就會認定是凶宅。』

買房為什麼要簽本票?可以不簽嗎?

第一次買房子的朋友,面對這種情況可能會感到特別驚訝甚至害怕,腦海中浮現各種暴力討債、詐騙集團的情景,真的是冷汗直流、心裡滿是問號。

其實,本票在房屋交易中的確扮演著重要的保障角色。房屋買賣的流程中,付款是分期進行的,前期只支付總價的二至三成,而房子過戶後才支付尾款。這時候,如果買方耍賴,拿了房子就跑了,賣方該怎麼辦呢?這就是為什麼代書會要求買方簽本票,確保賣方能拿到尾款,保護賣方的權益。

只有在買方能夠在過戶前全額支付尾款的情況下,才不需要簽本票。但這種情況很少見,因為多數買房的人都需要銀行貸款來支付大部分房款。所以,本票成了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雖然本票能提供交易安全保障,但想到代書突然拿出本票讓我們簽,還是會讓人覺得不安,畢竟本票的「無條件支付」條款賦予了執票人很大的權力,能快速查封拍賣你的財產,這種威力真的讓人害怕。

買房子的流程中有很多細節,比如買賣契約書、付款憑證等,都需要買方和賣方在地政士的見證下進行,確保交易的公正和安全。所以,買房子是一件大事,涉及的金額龐大,任何環節都不能馬虎,一定要多問多了解,確保自己對所有流程都有清晰的認識。尤其是第一次買房子的朋友,不要怕麻煩,遇到不懂的問題一定要問清楚,確保自己每一步都走得穩妥。畢竟,這不僅是對自己的財務保障,更是對未來生活品質的保證。

讀完這篇文章後,如果覺得買房過程複雜,但只要我們小心謹慎,按照規定的流程來辦,還是可以順利完成的。真的不安心歡迎跟地產小祥哥聯絡,絕對給你100%的保證與安全

✦社區停車位是否可以出租出售?

我們先來了解停車位的類型

  1. 獨立產權停車位: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可以出租或買賣給外人。
  2. 法定停車位:這類停車位登記為公設,沒有獨立產權,通常不能隨意買賣或出租給外人。還有獎勵停車位之類的不另外討論,總之就是分成有獨立權狀跟沒有獨立權狀兩種

在社區內,停車位的出租和買賣一直是個敏感的話題,特別是當管委會基於安全考量,禁止將獨立權狀的車位出租或出售給社區外的非住戶時,這一問題更為突出。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停車位的產權類型。擁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通常可以出租或出售給外人,這種停車位有獨立的出入口和編列的門牌號。但是,許多社區的停車位屬於法定停車位,這些停車位登記為公設,沒有獨立產權,因此不能隨意買賣或出租給外人。

然而,即使是擁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管委會也可能基於安全和管理的理由,制定規定禁止將車位出售或出租給社區外的非住戶。這時候,住戶可能會感到困惑和不滿,認為自己的財產權受到了限制。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獨立產權的車位不能外賣。因此,如果管委會制定了這樣的規定,住戶有權提出異議。當這種規定明顯不合理,且侵犯了住戶的合法權益時,住戶可以訴請法院判決,要求確認社區決議無效。法院判決一旦生效,住戶就可以合法地將自己的車位出售或出租給外人。

總結來說,雖然管委會可能基於安全和管理的考量,禁止將車位出租或出售給外人,但住戶擁有挑戰這些規定的權利。如果管委會的規定不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其他相關法律,住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既可以保障社區的安全和秩序,又能確保住戶的合法財產權不受侵犯。

✦人頭調解移轉重點:

這過程中合約的細節安排對於保障雙方權益至關重要。其中,權狀的交付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必須在合約中明確約定。這不僅有助於避免日後的糾紛,還能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

首先,當房屋完成移轉登記後,權狀的交付時間和方式應該在合約中清楚列明。例如,合約中可以寫明:“在前開移轉登記完成後,賣方應於(具體時間,如:登記完成後7天內)將權狀交付給買方。”這樣的條款可以有效地保障買方在取得所有權後,能夠及時獲得相關文件。

房屋買賣合約中關於權狀交付的條款應該詳細而明確。這不僅有助於保障買方的權益,也能確保交易的順利完成。在簽訂合約時,雙方應充分討論並達成共識,確保合約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雙贏,避免日後的麻煩和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

在處理房屋買賣或租賃糾紛時,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可能需要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然而,強制執行是一個複雜且耗時的過程,涉及多個步驟和法律程序。以下大約介紹強制執行程序:

在房屋買賣或租賃糾紛中,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如未支付款項或拒絕搬遷,您可能需要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然而,這一過程並不簡單,通常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了解強制執行的詳細步驟,可以幫助您更好地準備和應對。

首先,在啟動強制執行程序之前,必須先進行催告。根據法律規定,必須進行兩次催告,一次是針對給付義務的催告,另一次是針對搬遷的催告。這些催告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記錄送達情況,以便未來在法庭上作為證據。

接下來,如果對方在催告後仍未履行義務,您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您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以證明對方違反合約義務。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具體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和法院的審理進度。

訴訟結束後,法院會做出終局判決。如果您在訴訟中勝訴,還需要等待判決的確定,即對方不再提起上訴或上訴被駁回。判決確定後,您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即便獲得勝訴判決,強制執行過程仍需耗費相當的時間和資金。法院書記官和警察將共同執行強制搬遷和給付義務,這以上全部過程通常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在此期間,您需要支付相關的法律費用、執行費用等。

總之,強制執行是一個耗時費力的法律程序,涉及多次催告、訴訟、判決確定以及最終的執行階段。在決定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前,建議充分考慮時間和金錢成本,並確保所有步驟均符合法律要求,以便順利推進案件。

了解強制執行的每個環節,有助於您在面對房屋買賣或租賃糾紛時,做出更明智的決策,並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借名登記實務重點:

在處理房地產交易時,借名契約是一種常見的安排,特別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購房資格受限或稅務規劃。然而,借名契約也存在潛在風險,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建議在進行借名契約時採取以下措施:

首先,最好對借名契約進行公證。公證不僅能增加契約的法律效力,還能防止未來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通過公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得到明確規定,這對於保障契約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至關重要。

其次,建議將房屋權狀放在自己手中。雖然房屋權狀名義上屬於借名人,但實際上應由真正的所有者保管,以確保房產不會被他人非法處置或轉賣。這樣一來,即使借名人出現問題,真正的所有者也能有效控制房產。

此外,所有涉及房地產的稅費最好由實際所有者自行繳納。這不僅可以避免稅務上的麻煩,還能確保所有繳納記錄均與實際所有者名下的金流一致,有助於未來可能的稅務審計或法律問題。

最重要的是,所有金流應通過銀行匯款來完成。使用銀行匯款不僅能提供清晰的金流記錄,還能作為有力的證據,證明資金來源和流向,避免現金交易可能引發的爭議。通過銀行匯款,所有交易過程透明且可追溯,這對於維護自身權益非常重要。

總之,在進行借名契約時,建議採取公證、保管權狀、自己繳納稅費和使用銀行匯款等措施,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這樣做不僅能防範潛在風險,還能確保房產的所有權和控制權不受威脅,從而更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重大訊息與物的瑕疵最大差別?

在房地產交易中,買賣雙方常常會遇到各種問題,其中重大訊息和物的瑕疵是兩個需要特別注意的方面。了解這兩者的區別,並了解它們對於仲介的重要性,對於順利完成交易至關重要。

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指的是那些對買方購買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通常涉及房屋的法律、規劃或環境問題。例如,房屋是否位於洪水危險區域,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是否有未來的重大規劃變動等。這些訊息如果未被披露,可能會對買方造成巨大的影響,甚至導致交易無法完成。

物的瑕疵

物的瑕疵則是指房屋本身的物理缺陷,例如結構損壞、漏水、電氣故障等。這些問題有時可能不容易發現,特別是在買賣過程中未進行詳細檢查的情況下。即使賣方不知道這些瑕疵的存在,一旦被發現,仍可能需要負責修繕或賠償。

主要區別

重大訊息和物的瑕疵最大的區別在於訊息的公開性和瑕疵的可見性。重大訊息往往涉及房屋之外的因素,通常需要賣方或仲介主動披露。物的瑕疵則是房屋本身存在的問題,有時即使賣方不知道其存在,一旦發現,仍需處理。

此外,重大訊息通常與法律或規劃相關,一旦隱瞞或不披露,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物的瑕疵雖然也是法律責任的一部分,但更多時候涉及具體修繕或賠償問題。

仲介的角色和重要性

對於仲介來說,了解並分辨這兩者至關重要。首先,仲介有責任確保重大訊息被充分披露。這包括向賣方詢問相關信息,並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以確保買方能夠做出知情的決策。如果仲介未能披露重大訊息,不僅可能導致交易失敗,還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其次,對於物的瑕疵,仲介應該進行詳細的房屋檢查,以識別可能存在的問題。即使這些瑕疵在交易前未被發現,仲介也應協助雙方協商解決方案,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

總之,仲介在房地產交易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必須充分了解重大訊息和物的瑕疵的區別,並對其進行適當處理和披露。這不僅有助於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還能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順利進行,從而提升仲介的專業信譽和信任度。

常用網址:

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系統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